如何理解移民申请中Common-law的定义?

如何理解移民申请中Common-law的定义?

by hongboadmin

最近,不少同学留言询问移民中的男女朋友关系如何担保移民?这时通常利用Common-law进行配偶担保。在中国,是没有Common-law这个定义,因此很多同学都不太了解。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科普一下,什么是Common-law,怎么才能利用Common-law成功担保配偶。

Common-law的定义


Common-law中文为同居配偶,但不少同学以为共同居住在一个房子就是同居配偶,这是错误的。Common-law关系成立非常重要的因素为:

  • 两人连续生活在一起至少12个月
  • 均为18岁以上

而这连续生活的12个月中,必须没有长期间的分开,如果由于家人生病/工作/出差等短暂分离是可以接受的,但必须是短期的,临时的分离。

在EE相关三大类别中,申请人在收到安省政府发出的Interest letter后便可以提交相关申请,获批后能在EE系统中获得600加分。其中人力资源优先类共发出3,534封Interest letter。

Common-law和结婚担保区别

配偶担保中的“配偶”,可以是Spouse,或者Common-law partner。简单来说Spouse就是领了结婚证,Common-law partner就是同居12个月以上。这两者间在申请移民时候有什么区别呢?

  • 结婚配偶需要有官方的Marriage Certificate
  • Common-law需要到市政府指定的公证处进行你俩关系的公证,上面会写明关系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然后由公证员签名

而在申请的过程中,并没有说哪个比较难,都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以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之间的真实关系,有时候在各类移民申请中Common-law还需要提供你们已经连续共同生活12个月的证明。因此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。

如何证明Common-law

那么如何证明两人的关系为Common-law呢?以下文件是证明Common-law的有力证据:

  • 联名银行账户
  • 共同房屋的产权证明
  • 一起租房的合同及收据
  • 同共的水电煤账户/账单
  • 同一地址的银行电费网费账单
  • 对方为受益人的保险
  • 共同出游的机票酒店
  • 互赠礼物的单据

在申请时虽然不需要提供以上全部的证明,但是越多的证据能更好的向移民官证明你们的真实关系,毕竟移民官只能从申请文件中判断你们关系。

及时申报Common-law关系形成

有些同学在进行移民申请的时候,没有如实或及时申报婚姻状态的变化。在自己单人移民申请获批后,再以配偶担保形式为配偶办理移民时,遇到了各种麻烦。
这里面最容易被忽略的婚姻状态变化就是Common-law关系的形成。如果申请时候没有申报配偶,那么日后就不能以配偶担保的方式申请配偶团聚,一定要小心处理。

小编举一个例子:

A同学在2017年5月和女朋友开始同居,同年12月以单身状态递交移民申请,2018年5月移民局通知寄护照,这时A同学和女朋友已经同居满12个月,正式形成Common-law关系。

因此A同学在收到寄护照通知时候(如上图,移民局会提示如有任何变动应当立即通知),及时向移民局申报自己的婚姻状态由Single变成Common-law,为将来担保自己的配偶做好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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